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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资料可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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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资料可否作为证据

发布日期:2019-12-27 作者: 点击:

一.录音录像资料可否作为证据?

市民贾先生:为了取得更多的证据,当事人与对方通话时往往以录音、录像的方式,将对方讲的话与现场录下来。请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证据?

升迈电子录音笔厂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志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如你的录音与录像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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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音取证应守法

随着人们自我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通过录音笔等进行取证或在参与重大事项时进行录音备份已渐成潮流,不过在此安晨也友情提醒,应该在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免过犹不及。日前深圳举行打击窃听窃照活动,缴获12000件器材。以下是来自大粤网的相关报道。


近期,根据公安部统一指令,深圳市公安局对在该市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分别对分布在福田区华强北、龙华新区、龙岗区等全市多个犯罪窝点同时实施抓捕、搜查、取证工作,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1名,查获生产窝点3个,查获家庭式生产作坊3个,仓库1个,缴获各种窃听、窃照器材12000余件,其他涉案物品一批。

本文网址:http://www.shmci.com.cn/news/500.html

关键词:录音录像软件,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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